訴請離婚 !! *急*
我是個50歲已婚婦人,和先生結漓20年,育有2子一男一女,和先生感情不睦
,現還同居在同一房屋,想訴請離婚(他不願意),卻毫無方法,希望懂法律的人能指迷津,感激不盡…
我將我這20年來和他生活情形滴滴詳述如下…
1.他有暴力行為,不負擔生活費用,又常口出惡言對我污衊,對我態度惡劣會詛
咒我。
2.他從民92年7月起不支付生活費,包括小孩子的養育不顧,每月要付的房貸、
家庭費用(水電費、瓦斯費、電話費、日常用品等…)他都不顧,我是個一年一
簽每月才賺一萬的臨時人員,根本不夠家庭的開銷,他是個已退休的公務人
員,光是優惠存款18%+現職月薪就有5萬元的收入,不但不顧我們,我想要申
請離婚但他要我還他房貸頭期款30萬元,我付房貸每月8仟元已有8年,他有
住、小孩也有住,不是光我住,房屋登記我的名字是有原因,因為在80年他
有外遇要求子女的監護權歸我,他要和外面的女人遠走高飛逼迫我和他離婚,
我在不得已的情況下和他辦離婚手續,之後才在鳳山登記國宅(81年),買國宅
(85年),登記自己的名字,在86年他和女友分手才又辦結婚,現在他又變心,
棄我們不顧,又要討回30萬元。
我曾在法院申請要他付生活費,法院判無效(因小孩不願做證)
現在他依然住在這棟屋簷下,所有支出都是我負擔,還不停給我精神虐待…
看各位看倌們是否有啥辦法能讓我離開他…我無法付他30萬卻想和他分開!!
感激不盡!!